突發中心/台北報導
一名已婚劉姓牙醫被妻子發現,偷吃同診所的王姓女牙醫,2人互傳露骨訊息「下面有濕濕的嗎?」,但當元配質問時,劉男竟還回應「3人可以共存」,讓元配傷心地向王姓女牙醫提告侵害配偶權,並且求償250萬。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,判決王女應賠償元配40萬元。
根據判決,劉姓牙醫曾向妻子表示,因工作需要,得在桃園中壢租屋居住。但劉妻卻目睹,丈夫在台北市萬華區接送同診所的王姓女牙醫,氣得質問丈夫,沒想到丈夫竟說「可以共存」,王女也回覆劉妻「願意這樣一輩子」。
之後劉妻在警方陪同下,前往丈夫的中壢租屋處,當場逮到丈夫與王女衣衫不整共處一室,決定提告。劉妻認為,由於王女和丈夫曾在同一醫院進修,王女應該早就知情丈夫已婚,卻還是和丈夫交往,時間長達4年,嚴重侵害配偶權、破壞家庭幸福,向王女提告求償250萬。
王女則表示,與劉男因診所業務關係,會在其中壢租屋處討論,並非搞婚外情,也沒有劉妻提出的踰矩行為,例如在汽車內為劉男「口交」。
不過劉妻提出一份王女和丈夫互傳的鹹濕簡訊,內容包括「寶貝你下面有濕濕的嗎?」、「我下面是不是真的超大呀!」等等,法官認為確實侵害劉妻的配偶權,判決王女應賠償4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轉載自 ETtoday新聞雲